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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簡述:

  • 原文作者: William Steig
  • 譯者: 劉清彥
  • 繪者: 威廉‧史塔克 William Steig
  • 出版社:道聲出版社   
   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6/10/27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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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新北有線電視體育台斷訊 影響20萬用戶 | 大台北 | 地方 | 聯合新聞網
新北市大豐、台灣數位寬頻2家有線電視出現頻道授權爭議,「Eleven S折扣情報ports 1體育台」昨凌晨同步斷訊,約20萬用戶受影響。市府新聞局表示,尚未收到業者替代方案,如期限內未處理,最高可裁罰300萬元。台灣數位寬頻和大豐有線電視屬同一集團,已發聲明向消費者說明情況,集團在高雄市的新高雄有線電視也受到影響。. } }); } 大豐有線電視表示,「Eleven Sports體育台」今年起要求提高授權金,漲幅超乎最近流行產品抗漲預期,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居間協調後,5月初原達成法定下架程序繼續提供訊號的書面協議,但卻在昨天凌晨忽然斷訊。新北大豐、台灣數位寬頻等2家有線電視頻道「Eleven Sports 1體育台」昨凌晨遭斷訊。 圖/新北市新聞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頻道斷訊導致用戶權益受損,大豐有線電視表示,前2天已提出替代方案和補償退費措施,將持續協商並請主管單位協助,解決頻道授權爭好康報報議,希望協調頻道商提出補償,避免影響廣大收視戶閱聽權益。新北市府新聞局表示, 5月22、23及30日NCC曾和頻道商與有線電視協商,告知業者應依定型化契約等規定處理,提供收視戶同質性替代頻道或退費補償措施,經NCC核准後再於異動前5日以跑馬告知收視戶,但截止6月1日斷訊前,尚未收到大豐提供的替代方案與補償措施。新聞局表示,初步估計約20萬用戶受影響,依有線廣播法第53條,系統經營者損害訂戶權益,可責令改善,也可依有線廣播法第63條裁罰6萬到300萬元罰鍰,將等NCC決定如何處理,人氣商品排行榜最暢銷產品後續再依法跟進,維護市民權益。


 遊戲需揭中獎率 8月上路開罰


【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】線上遊戲今後必須揭露「中獎率」!為了解決線上遊戲的消費爭議,消保處9日審查通過「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」草案,明訂業者必須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,例如中獎率、消費回饋等,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。消保處秘書簡星宏指出,政府將在1個月內核定,預計在8月上路,若遊戲廠商母國有相關資訊揭露規範,代理廠商也應作出相應資訊揭露,否則最高將面臨30萬元罰款處分。

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」公告實施迄今已逾10年,鑒於網路科技日新月異,線上遊戲型態也多有改變,原規範早已跟不上現在的商業模式。為了解決居高不下的遊戲消費爭議,消保處審查通過「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草案,待行政院核定後,最快由經濟部在8月上旬公布實施。

消費者保護官黃建隆指出,2015年共有1800件遊戲消費爭議,並在短短3年內上升到3102件,爭議案件幾乎漲約1倍。此外,今年上半年,消保處已接獲1000件左右玩家消費投訴案,顯見現行法規仍不足以規範相關消費爭議。

黃建隆表示,因應遊戲類型多元變化,定型化契約將擴大實施範圍,納入手機遊戲、APP等網路連線遊戲服務。鑒於業者藉由活動資訊吸引民眾消費多引起爭議,草案也增訂「業者應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」,並應加註警語,告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。

消保處秘書簡星宏補充說,若遊戲廠商母國有相關規範,代理廠商也應作出相應的資訊揭露,包括「中獎機率、消費權益、消費回饋」等,以保障遊戲玩家權益。

此外,草案也規定,為避免消費者帳號遭非法使用,減低第三人盜用帳號爭議,業者必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份及冒用情勢,並得暫停或限制盜用帳號。 若業者停止營運並未於一定日期前告知消費者終止契約,業者應至少於停止營運前30日公告,且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相關遊戲費用;倘若業者未提前公告,則除退還費用外,也應另外提出補償措施。

簡星宏提醒,消費者應注意自身遊戲權益,避免以違反遊戲規則的方式進行遊戲,業者也應對消費者充分揭露資訊,違規者須面臨最高30萬元以下的罰款處分,再犯者最高可罰50萬元,直至改正為止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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